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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规则

  1. 凡持有校园一卡通的本院学生及本院教工,均可凭证借阅图书。

  2. 持证读者,教工每证借书量15册,博士研究生15册,硕士研究生10册,本科生5册,专科生5册,成教生3册。

  3. 借书期限:教工3个月,博士研究生3个月,硕士研究生2个月,本科生1个月。借阅期满可续借1次,续借时间为一个月。

  4. 外借区图书、工具书可以流通借阅;文华专藏图书,线装书,阅览区图书、工具书以及所有期刊不外借,均就室阅览。赠阅交流区图书必须在服务工作台办理赠阅交流手续,其阅读时间不限,希望读者阅读完后及时归还;同时欢迎师生捐赠个人富余或不再保留的图书,供大家分享交流。

  5. 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。如过期不还也不办理续借手续,从过期当天起计算借书逾期费,每天0.10元/册,累计到还书日止。书刊到期时适逢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顺延,不计逾期费。

  6. 如需带出专业资料复印的,请暂时押放一卡通或者有效证件于服务工作台。带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天,逾期需收取一定费用。

  7. 如有图书丢失,须按图书价格的5倍赔付,早期书籍按10倍以上酌情赔付。也可以自己购买相关信息完全相同的图书抵还。

  8. 遇有特殊需要时,本馆有权随时催还借出图书。

  9. 本省其他高校师生,持馆际互借介绍信来馆借阅图书资料者,按照《湖北省高校图书馆通借通阅和文献传递协议》(试行办法)执行,每次限借2册,按书刊价的3倍收取押金,借期1个月。逾期1天,收逾期费0.2元,逾期2个月不还者,押金抵偿所借书刊,并通知担保馆(发证馆)催还所借书刊。